作者: 周敬之
主角: 李季安,李聪,谭德,张仁
分类: 奇幻仙侠
第1章
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茫茫荒漠,滚滚黄沙,风裹挟着沙石掠过沙丘,发出刺耳的啸叫。这片万里无人的空旷地带隔开了北方草原诸部和南方夏唐国,补给上的困难和针对辎重的袭扰让双方几十年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。
北方草原缺铁、茶、丝绸、布匹,南方缺马、皮货、金沙,由于朝廷颁布了严格的贸易禁令,这巨大的利润让人难以抗拒。于是,走私的商队悄然兴起,赚得盆满钵满。
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,加之沙漠一带无人掌控,催生了另一个行当——土匪,这些人三五成群,来无影去无踪,劫杀往来商旅,为免除后患,不留活口,得手之后立即消散蛰伏,犹如吹散的黄沙难觅其踪,也称沙匪。
沙漠中了无生机,死气沉沉,唯有几处极难寻得的泉眼,有小股泉水涓涓流出,滋润着周围一小片黄沙。这对严重缺水的人来说意味着生,当然,也可能意味着死。
长期流窜在沙漠里的土匪其实比商队更缺水,几股沙匪在一处小绿洲里碰上了。人数彼此相差不大,眼神里都有对对方的忌惮。没有谁比沙匪更懂沙匪的贪婪,所以他们一人两马,抢来的东西从不卸下,马就拴在身边,刀不离身,喝酒也有分寸,不会背对对方。
为避免火拼,他们轮流取水,各生一堆火,烤点囊和肉。喝酒吃肉的惬意让现场紧张的气氛缓解不少,甚至能听到粗犷的笑声。这些沙匪不知道,一个人来得比他们更早。他叫李季安,趴在很远的一个沙丘上,整个身子都埋在沙里。他没有理会爬在手上的蝎子,紧紧地盯着这帮人。
月亮缓缓升起,又渐渐往下落,沙匪早已沉沉睡去,只有守夜人还强撑着眼皮,拿着火把晃来晃去不知道在干什么。李季安悄无声息地溜下沙丘,像一条蜥蜴一样奔向远方。不快不慢,脚下唰唰的声音被风声盖过。
大约一个时辰后,他停下来,轻拍两下,顿一下,再轻拍两下。“去吧,”耳边传来声音,“将军在那边等你。”这是警戒的暗哨,比明哨往前突出不少。
李季安放开脚步飞奔,很快就窜到一个人面前,正要抬手行礼,被人一把按住,“好了好了,装什么装,快说,看到什么了?”
“回李大将军的话,”李季安看着一脸着急的李聪,“有沙匪三十余人,长弓五,短驽三,兵器多为大刀,斧头。一人两马。”
“难搞,”李聪挠了挠油乎乎的头,“关键是我们人不多,搞不好要溜没了,那可就亏大了。”
“是,”李季安道,“有一帮人似乎是得手不久,马鞍上的袋子看着有点沉,不像是干粮水带什么的。”
“哦,”李聪眼睛一亮,“那先堵住那队,其余的能杀就杀,溜得快的算逑?”
“好,只要那队跑不脱,我们就没有白来,不用眼巴巴等发饷,好几个兄弟家里人等着用钱呢。”
“你带几个人去堵那队,其余的跟着我见人就杀,不要活的。”
“是。我要五个人,带弩,先摸进去干了那一队,摸不进去直接连人带马先射杀了。我动手之后你再动手。”
“好,”李聪转头对旁边的人说,“老规矩,人衔枝、马束口,发出一点声音我剁了他。”
众人得令,各自准备得当,在李季安带领下悄悄抵近了绿洲。李季安率领五人为一组,内穿黑色劲装,外着皮质软甲,持短驽,别短刀,左臂绑手盾,右手腕捆三支袖箭,腿系匕首,弩箭皆已涂毒,见血封喉。
六人面色黝黑,眼透精光,做过斥侯,极为擅长侦查、夜战,弓弩娴熟,近战也是一把好手。李季安朝李聪点点头,分成两小队,借着夜色的掩护悄然进发。
李聪回头挥手,众人开始各自着甲,戴头盔,勒紧马鞍,抄好家伙,分成三小队:小队长在最前方领队,持一丈八尺马朔,外着重甲,內戴护心镜;两侧骑兵持长枪或狼牙棒,穿软甲;后侧骑兵提弧形马刀,腰间别两把飞斧;另有一队骑兵不随队,持长弓劲弩,背负箭袋,马背左右两边各有箭囊,极善骑射,俗称猎鹰手,不着甲,快马游离于战场边缘,伺机射杀。
李聪的队形刚刚列好,李季安等人已经摸进去了,他们靠得很近,隐隐听到沙匪轻微的打鼾声。李季安盯上的那一队沙匪共有五人,担心同行抢劫,再三思量后选在最外围落脚,如有意外便于快速骑马突围,却正好在李季安前面。
此时月亮已经快要落下,东边泛起一丝丝鱼肚白,沙匪的守夜人不敢睡,但他架不住身上一波又一波的绵绵睡意,眼睛有点睁不开。
不过今晚快过去了,他紧绷的神经也松弛下来。他喝了口酒提提神,张嘴打了个哈欠,噗的一声,一把匕首很突兀地从嘴里冒了出来,撞掉了几颗牙,嗒嗒冒血。李季安从后面直接贯穿了他的脑袋,将软绵绵的尸体轻放在地上。
其余的沙匪还没有醒,但守夜人的马耳朵抖了一下,警惕地嘶叫了一声。
李季安暗骂一声完蛋,这帮在刀尖上跳舞的人,对危险有一种强烈的直觉。
果然,随着这一声嘶吼,沙匪已经纷纷起身拔刀,有的已经开始往马背上爬。这是他们生存下来的本钱,要么够狠,要么跑得够快。来不及多想,只能先解决其余四人。最近的一个沙匪仅五步之遥,李季安将匕首投出,阻他近身,顺势抽出短驽,嗖嗖连射两箭,沙匪侧身躲开了匕首,但一支弩箭射中小腹,另一支正中胸口,剩下三人已经慌慌张张地爬上了马,噗噗几声,大腿、后背分别中箭,一声惨叫跌下马来,李季安的两个小组已经到位,左右两边成马蹄形围死了这帮人。
“樵夫!”一个在边军围剿下逃生的沙匪,一眼认出眼前这些人。
边塞苦寒,远离故土,粮草虽然不缺,但饷银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法按时供给。一是本来就是穷人子弟,二是家人和自己难免会急用钱,所以夏唐部分边军会以巡边之名进入大漠剿匪,脑袋可以记功,金银细软则当场分了,就当挣点补贴。由于沙匪经常一触即溃,边军就把这种剿匪戏称“打柴”或“割草”,自称“樵夫”。
随着这一声喊,余下沙匪肝胆俱裂,纷纷上马,准备开溜。
“不要跑!”一个沙匪首领大喊,“来多了跑不掉,来少了不用跑,跑什么!”
他似乎在沙匪中有些威望,大部分人都勒住缰绳望向他。
见众人有所犹豫,他牙一咬,拔出刀喊道,“都随我来!到处乱跑死路一条!跑出去的必中埋伏!拼一拼或许能活!”
说罢舞刀朝李季安等人冲过来。大多沙匪被吓得六神无主,有人带头就本能地紧随其后。马蹄翻飞,气势渐起。
李季安等人没有重甲和长兵器,正面对冲不是明智之举,于是迅速翻身上马,一夹马腹朝最近的沙丘狂奔,同时回身射击阻敌。
沙匪头还是有些眼光,看出来这是在抢占制高点,以便相持。虽有几人被射翻,也不由得心头大喜,因为这说明来的边军太少,保不齐只有这六人,至少保得住性命了。于是策马紧追上去。
匪首脸上的喜色还没来得及漫开,李聪就到了。他手持陌刀,身披重甲,一马当先,转眼即至,没有什么复杂的招式,双手抡圆了简简单单一刀劈下。
匪首体内的凶悍气息被激发出来,竟然不躲不避,大喝一声,双手握紧鬼头大刀正面对碰!
当的一声,鬼头刀飞出一截,他的身体从肩膀到胸腹被齐齐砍开,如同切下一块豆腐,软趴趴掉下马来。他小看了陌刀的威力,更小看了李聪对纵马冲击的娴熟运用,哪怕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校官。
余下沙匪这才明白,李季安等人要的就是他们上马急追,李聪再率部突袭,双方对冲之势瞬间形成,想避也避不开。
小队长马朔前刺,连踢马腹,对迎面射来的箭矢不管不顾急加速,箭矢射到铠甲被立即弹开,没有造成任何伤害;余下众人紧跟,没有喊杀声,只有沉闷的马蹄声和兵刃碰撞的声音,双方很快对穿而过,准确地说应该是边军直接凿穿了沙匪的马队,仅仅一个照面,沙匪就只剩一个人。他很懵逼地坐在地上,马被一支狼牙棒直接打爆了脑袋,手里的刀也被磕飞,
他呆呆地看着这帮樵夫在几个呼吸间就屠戮了十几人,有几个没有跟上来的明明已经跑远了,也被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箭贯穿了胸膛。
只有一个人跑掉,他只喊了一声“樵夫”,飞身上马弹射起飞,一转眼就不见踪影,不带丝毫犹豫,就像见了催命的活阎王。
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要那样做,明白了那个人上次为什么能活下来,也明白了边军为什么叫樵夫。可惜明白得太晚了。他看着走到面前的李季安,满脸都是恐惧和绝望,身体抖得像筛糠。
“不要抖了,”李季安轻声说,“我不像你们一样喜欢折磨别人,闭上眼睛,我很快。”
李季安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。
李聪开怀大笑,“可以可以,我还以为他们会一见面就跑,没想到还真敢追啊。”
“这是土匪的本性,既然能杀那当然不会放过。若是得手,足以在大漠扬名立万了。”
“想屁吃,”李聪得意地挥了挥陌刀,“怎么样,老子的身手还算可以吧?”
“将军英勇,风采不减当年。”副官笑着说,“今日得见,小人三生有幸。”
“拉倒吧你就,今天心情好不和你计较,再和我酸老子给你两大耳刮子。”
副官嘿嘿笑笑不说话。
“禀将军,点清了。斩首十七,射杀九,跑了几个不太清楚,应该不多。”书记上来报数,“收缴金银细软二十余斤,玉手镯、珊瑚珠子、珍珠等一小包,收成不错。弓弩是下等货色,好刀有几把。”
“有弟兄伤亡吗?”
“没有,马被伤了五六匹。”
“快叫马官看看,”李聪一脸心疼,“有没有缴到好马?”
“能达到军马水准的没有,大多是民间耕马,有几匹还说得过去,可以放到马场去训。”
“所有的马都拉走,金银平均分给弟兄们,告诉他们嘴巴闭紧点,至于珠子镯子什么的,问问有没有最近要说媒定亲的先给,剩下的给娶了婆娘的,老光棍没份!”
“啊!”
“啊什么啊!”李聪看着愁眉苦脸的副手吼道,“你他妈要是有本事去讨个婆娘,全给你了!”
副手闷闷不乐地走开了。
“有病唆。”李聪看着副手垂头丧气的背影,气不打一处来,冲上去一脚把他踹了个狗吃屎。
副手爬起来,飞快地跑开了。
“笑什么笑,”李聪指着旁边哈哈乐的几个人,没好气地说,“瞧瞧你们,平日里一见到女人连三魂七魄都飞出来了,色迷迷的样儿鬼见了都害怕,又娶不到老婆,还好意思笑!打一辈光棍的货!”
几人没人理他,笑着打马走开了。
“唉,一帮废物!”李聪嘴里碎碎念,转头问李季安,“你今年十七八还是快二十了?”
李季安看着他一抖一抖的络腮胡,头皮有些发麻,“我去看看那些马还有没有的救!”一边说一边拔腿就跑。
“没得救,你是真的没得救了!”李聪在原地大喊,“给老子滚回来!”
第2章
几日后李聪率部回营,还没进辕门就听到有人骑马大喊,“校官李聪听令!”
李聪一看,原来是鸿胪信使。鸿胪信使一般由口齿伶俐、思维敏捷、精通文字、身手矫健的人担任,专门侍奉军中高级将领,有别于普通传令兵,在营中来回奔驰传递高等将令或重大情报,也可兼任传令官用以统帅传令兵,被视作将领心腹,乌青圆帽上别一根鲜艳的红色长羽毛,白衣白马,奔若流星,因而也称流星马。
李聪不敢怠慢,翻身下马,单膝跪地,“李聪听令!”
“李聪,即刻到点将台听调!”鸿胪信使说完,把令箭递到李聪手上。
李聪有些惊疑不定,一是传令者级别较高,二是点将台是中高将领开会的地方,所谓擂鼓聚将并不包含他这样的小小校官,有悖常理。他觉得令牌有些沉重,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李季安。见李季安面色如常,内心稍安。
“李校官?”看李聪捧着令箭半天不动,信使唤了一声。
“是!”李聪回过神来,“下官接令!”起身随着信使匆匆赶至点将台。
“随我到后帐,谭德将军在等你。”
“谭将军?”李聪吃了一惊。谭德是边军正二品主将,位高权重,将门世家,长期驻守北疆,领中军两万;长子谭攸宁,封骑都尉,统骑兵五千;次子谭攸兴,封步都尉,统兵七千;谭家是真正意义上的将门虎子,在边军中威望极高。之前并未告知是哪位将军要见他,现主将召唤,必有大事,李聪呼吸有些急促,步子不由自主地沉重起来。
“末将李聪,参见大帅。”
“进来。”
李聪忐忑不安地瞄了一眼身边的鸿胪信使,见他微微点头,才抬腿走进来,正要行礼,谭德摆了摆手,便僵在那里一动不动。
“刚从大漠回来?”
“是!”
“剿匪?”
“是!”
“有收获吗?”
“金银细软二十斤,珠宝一小包,马四十多,斩首二十六。”
“收成还可以,登记了吗?”
李聪跪了下去,“末将有罪,东西在路上分给弟兄了,是我自作主张,什么罪末将认了。”
“我是说人头和马匹登记了吗?”谭德有些诧异地看着他。
“登记了。”
“剿匪的时候你带了多少人?”
“人三十五,马七十余,骆驼五。”
“你实际统兵多少?”
“一百二十人。有军籍名册,也可立刻点查。”李聪把“下官不吃空饷”这句话硬生生憋回去了,黝黑的脸憋得有点红。
“有多少人可战?”
“人人可战!”
“嗯?”
“几个火头军、医官、马官年纪大了且带伤,战力差。”李聪连忙改口,“其余人人可战。”
谭德笑着望向左边的人。“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?”
李聪这才发现边上还站着一个白衣人,连忙退开一点。
“粗中有细,也算实诚,不错。”
“要吗?”
“要。”
“李聪,账外候命。”
“是。”
等李聪离开后,谭德问来者,“张先生,给我个理由,为什么要他。”谭德的声音不大,却有一种直慑人心的力量。
“老练沉稳,有经验、有阅历。”
“这样的人在军中很多,”谭德摇摇头,“而且他武艺稀松,也没有什么指挥能力,熬到快五十了才是校官,最多做到校尉。你看中他什么。”
“就看中他什么都不是。”
“怎么讲?”
“没有过人之处,没有背景,自然不会被人招揽。”
“干净?”
“极对,”张仁的声音很温和,“他没有背叛的资格,也没有选择的权利。”
“这样的人也很多。”
“他活得干净,也可以死得很干净。”
“怎么讲?”
“我查过他的档案,他父母多年前死了,没有兄弟姊妹,没有妻儿。活着没人惦记,死了没人烧香。”
谭德沉默了一会,“那确实是合适人选。”
李聪在外面等了半晌,看见白衣人走出来,想打声招呼又不知如何称呼,只好讪讪笑了笑,大胡子显得有些僵硬。“见过大人!”
白衣人笑道,“我在朝中没有任职,不必叫我大人。”
李聪胆子大了些,抬眼打量白衣人,见他神情温和,须发皆白,眼透精光,唇薄齿白,皮肤温润,显然驻颜有术。
“请问怎么称呼?”
“我叫张仁,是长公主身边的供奉。”
“供奉?仙人吗?”
张仁笑了,“不是,修习一些养生吐纳的门道而已,最多算个道人。”
李聪很是兴奋,“这不就是仙人吗?听说炼成仙丹吃了就可以成仙,对吧?”
张仁摇摇头,递给他一张公文,“长公主从草原回京,边境一带土匪甚多,也有刺客行凶,为防万一,我需要一个向导。你随我前去吧。”
“是。我识字不多,这公文……”
“大将军令,你从军多年,领兵有方,剿匪有功,升六品校尉。你即刻交割军务,任务完成后另有重赏。”
李聪的眼睛一亮,“是。张真人,有句话下官不知当讲不当讲。”
“但说无妨。”
“是。”李聪道,“向导一职,类似于军中斥侯。我虽熟悉此处风土人情,但毕竟年纪大了,若有一人为副,当保无忧。”
“谁?”
“李季安。”
“他是什么人?”张仁皱眉道,“公主行踪要密,越少人知道越好。”
“是。李季安从军多年,熟悉边境。斥侯出身,乖巧机灵,而且年轻,不像我这般老朽。”
“多大了?哪里人?”
“约二十岁,老家荆江,但自幼在军中长大。”
“不行。随军家属关系复杂,人多口杂要误事的。”
“他不是随军家属。他是个孤儿。”
“孤儿?”
“是。十七八年前荆江大水漫城,百姓十不留一。我奉调前往救灾,距离太远,赶到之后几乎无人可救。登船巡城,在一树梢听见有婴儿啼哭,原来树枝挂住一水缸,正是李季安在缸中啼哭不止。”
“父母不在身边?”
“水缸撑不住大人,会沉底。想必是父母原本一直在缸边守护,但大水漫漫,黄水滔天,最后体力不支,趴在缸沿又必定灌水,不得已撒手,听天由命。”
“你怎知他姓名?”
“我不知道他的姓名。姓李是随了我的姓。”李聪道,“季安就是希望他四季平安,是当时的医官起的名。军中不可收留幼童,但随行医官说他留在此地必死,医者父母心,实在不忍丢在路边。于是将他藏在粮车里偷偷带回来,喂了点药,喂了几口汤,居然活下来了。”
“吃什么?”
“百家饭。这个给一口,那个喂一嘴,也不挑食,慢慢就长大了。穿的更简单,随军家属小孩穿了不要的,穿破了的改改,就没穿过像样的衣服。”
“打过仗?”
“打过,因为瘦小便于隐蔽,被斥侯带去当副手,很快就独当一面了。”
“武功高吗?”
“高”,李聪连忙回答,“很高。”
“谁教的?”
“谁愿意教谁教,他也愿意学,说过的话就记心上,很长进。大伙都喜欢教他。”
张仁笑了,“做你义子了?”
“我倒是想,”李聪尴尬地挠了挠头,“他不干。”
“为什么?”张仁饶有兴致,“嫌弃你?”
“嫌弃那肯定没有,问他他也不说。”
“我大概知道为什么。”张仁笑道。
“为什么?”
“以后你就知道了,”张仁道,“你带他一起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