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天才
“十块钱一斤,爱卖不卖。”
药铺的柜台前,脸型微胖的中年老板正噼里啪啦打着算盘对账,连头都没抬一下。
“夏掌柜,您再看看,我这里有人参,有雪莲,有灵芝,品相都非常不错的......”
柜台下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,他双手托着一个小背篓,正将里面用黑布细心包裹着的药材,如数家珍般一株株放在柜台上。
“我说了十块钱一斤,爱卖不卖!”
药铺掌柜“啪”一下放下账本,抬起头来,脸色冷漠地看着面前这个满头大汗的年轻人,恶狠狠说道:“李长靖,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,得罪了镇上的苏家,有人肯收你的药就算不错了,你还敢在这里胡搅蛮缠?”
名为李长靖的年轻人不死心,仍苦苦哀求道:“夏掌柜,行行好,我家里急用钱,我妹妹今天生日,还等着我拿钱给她买蛋糕呢......”
“赶紧给我滚!”
药铺老板勃然大怒,抬起右手用力一扫,将柜台上的药材全部扫在了地上,一时间裹布散开,七八株晶莹剔透、珠圆玉润、散发着浓郁药香的药材,便暴露在了空气中。
哪怕是年过四十、一辈子都跟药材打交道的老板,见到这些堪称极品的药材时,仍旧忍不住眼角抽搐,一阵肉痛。
李长靖神色黯然,没有再强求,吃力蹲下,默默将散落满地的药材重新用布包裹好,放回自己的背篓。
等他收拾好了一切,这才撑着膝盖站起,冲老板抱了抱拳,想要转身。
“李长靖,你等一下!”
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,内屋里突然跑出来一个穿着蓝色校服的女孩子,只见她约莫十八岁上下,身材十分高挑,肌肤白得像雪一样,留一头乌黑柔顺的齐耳短发,只是俏生生站在那里,就可以跟方才那些极品药材相比,也不逊色半分。
女孩子名叫夏可可,是药铺老板的女儿,今年刚读高三。
夏可可走出来,来到李长靖面前,对他说:“你的药材我全要了,一百块钱一株,你肯卖吗?”
李长靖大喜过望,正准备答应,可柜台那边的掌柜已经拍桌而起,大喝道:“夏可可,你要是敢买他的药材,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女儿,以后也不许你再踏进药铺半步!”
正准备从裤兜里掏钱的夏可可吓了一跳,回头望向脸色铁青的父亲,长这么大从来没被这样骂过的她,瞬间红了眼眶,同样大声喊道:“你凶什么凶,这钱是我在外面打零工挣的,我要买药材,关你什么事!”
夏掌柜冷笑道:“钱虽然不是我的钱,但你夏可可就不是我女儿了?你常年在外面读书,对镇上的事情又知道多少?你长大了,我也管不了你太多,但如果你想让咱们家铺子开不下去,甚至以后都没法在镇上立足,你就尽管去买他的药!”
夏可可脸色一白,正如他父亲所说,她这些年一直在市里读书,很少回来,只知道镇上的住民一直在排斥这个名叫李长靖的男孩子,却没想到会严重到这个程度。
一时之间,夏可可放在口袋里的手僵住了,看看李长靖,又看看她父亲,进退两难,泫然欲泣。
“夏可可,谢谢你。”李长靖感激地看了女孩一眼,轻声道:“药材我还是不卖了。”
说完这句话,他将背篓放在肩上,轻轻抛了抛,这才扶着自己的右腿,一拐一拐走出门去。
女孩这才发现,这个在当年为了她将那个讨人厌的苏博文一拳打成重伤的男孩子,步履蹒跚,右腿已经瘸了。
等到李长靖离开了药铺,夏可可猛然想起了什么,朝那个背影急追了上去,过了几分钟之后,才又重新回来,美丽的脸上居然带了几分笑意。
掌柜夏千山心中微微一叹,轻声问道:“你刚才追上去,没有买他的药材,只是借了钱给他,对不对?”
夏可可冷哼一声,板着脸,在旁边角落找了张凳子坐下,犹自生着闷气。
夏千山摇了摇头,看着门外已然昏黄的夕阳,轻声说道:“李长靖这孩子,淳朴,善良,脾气心性样样不差,还是我看着长大的,会不喜欢他吗?只是喜欢是一回事,不能帮他,也是一回事啊。”
夏可可放在腿上的双拳猛地攥紧,忍无可忍道:“难道那个苏家就这么厉害吗,镇上所有人都得怕它?”
夏千山看了她一眼,“镇上住民一共4000户,两万多人口,其中八成以上的劳动力,全是苏家的工人。镇上300多间商铺,超过250间属于苏家的产业。”
“也就是说,镇上每一户人家,几乎就有一个是苏家的人。苏家是镇上的首富大户,所有住民都得看他们的脸色吃饭,这是铁一样的事实。而李长靖跟苏家之间的仇,我不说你也知道,所以不光是咱们家,整个镇子的人,几乎都不敢跟这个年轻人扯上关系。”
“爹又不是傻子,李长靖卖的药材,每一株都是上品,放在市价上轻轻松松就能卖上千的,可是苏家隔三差五就有人过来威胁我,不准我跟他做生意,所以爹才把价格压得这么低呀,换成是其他铺子,只怕不等李长靖进门,就得撵他走了。”
夏可可低着头,用白皙手背擦了擦泛红的眼睛,“说到底,还是咱们害了李长靖。”
夏千山脸色一变,低声说道:“这话千万不能乱说!十年前李长靖之所以将苏博文打成重伤,很大程度上的原因,都是因为他那个名义上的童养媳,而你只不过是刚好在现场而已。”
夏可可沉默不语,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
但过了一会,她又猛地想起了什么,低声问道:“爹,我记得李长靖当年是咱们镇上出了名的天才,才十岁就力大无穷,镇门口那块千斤重的大石头,他轻轻松松就能举过头顶,可是现在为什么连背个竹篓都这么吃力了?”
“谁知道呢。”夏千山感叹道:“可可你是不知道,18年前,李长靖出生的那个晚上,他家房顶上的天空,出现了一株超级大的人参影子,像高楼一样直耸入云,根本望不到头,镇上很多老人都看到了,可是谁都无法解释那是什么原因。”
“而李长靖这孩子呢,出生才三个月就能走路,半岁就能说话,不仅懂事,还有一膀子力气,才三四岁就已经长得像七八岁孩子一样高了,经常帮着他爹上山砍柴,一家人虽然贫穷,但也其乐融融,十分幸福。”
“但就在李长靖八岁那年,有一天镇上来了一大批外来人,穿金戴银,十分气派,开来的豪车能从镇上的大街排到三四公里外,据说是李长靖他妈妈的娘家人,同时也是本省的首富,大业城徐氏,来这里是为了完成一桩早就谈好的娃娃亲。”
夏可可皱起柳眉,她当时也已经八岁了,对这事还有着挺深刻的印象。当时那些徐氏的人,根本不是来完成婚约的,李长靖原本跟他们家的一个大小姐要在10岁的时候订婚,然后到双方20岁的时候再结婚,可那些外来人并没有把那个大小姐带来,反而将一个容貌丑陋的小女孩推给了李家,听说那个小女孩是一个旁系的男丁跟家里的保姆生下来的私生女,地位十分低等,加上得了怪病,身上全是麻子疙瘩,令人不敢直视,李长靖家觉得对方不光毁约,还故意换人来羞辱他们,双方因此差点起了冲突,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个长相丑陋的女孩子,留在了李家,而娃娃亲也就这么定下了,当然这件事放在任何人身上,都是奇耻大辱,更令得李家人在镇上抬不起头,沦为了所有人的笑柄。
“李长靖这个孩子,是真的可怜。”夏千山叹气道:“娃娃亲定下来之后的第二年,那个女孩子因为相貌丑陋,在外面玩耍,被镇上苏家的那个长子苏博文,带人堵在巷子里,又骂又打,说什么难听的都有,还被人撒尿在身上,那时候的李长靖就是个毛头小孩,啥也不懂,怒火中烧,就一拳打在孙博文胸口,比他大了五岁、整整高出一个头的大男孩,居然被他打飞出七八米远,当场昏死了过去。”
“当天晚上,苏家就召集了一大群人找上门来,二话不说就将李长靖他爹毒打了一顿,直接打得那个正值壮年的汉子吐血重伤,第二天就不治去世了,而李长靖也被打断了右腿,从此之后成了瘸子。更令人难过的是,他爹去世之后,他娘亲也郁郁寡欢,茶饭不思,不久也得了大病,撒手人寰,李家从此只剩下了李长靖,还有那个被逼婚强塞过来的丑陋女孩,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到了现在。”
“从那时候开始,李长靖的天才光芒就消失了,不见了那一膀子力气,整个人也病怏怏的,连走路都吃力。”
夏千山叹息一声,站起来,叮嘱夏可可道:“女儿,你借钱给李长靖可以,但千万不能跟他扯上关系,虽然他当年算是帮过你,但咱们家这些年也没有对他落井下石,已经算是还他的人情了。”
夏可可没有接这个话头,想了想,反问道:“爹,李长靖刚才卖的那些药材,品相这么好,都是他自己种的吗?”
夏千山点了点头,赞叹道:“李长靖这孩子确实是个天才,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,十年前他爹娘去世之后,他自己在镇子西边的一块地上,学人种起了草药,一开始所有人都不看好他,草药对环境要求这么苛刻,岂是那么容易种植的?可说来也怪,在这小子的一番努力经营下,那块药田不光规模越来越大,这么些年下来,已经扩大到一亩多了,里面还种植了非常多上等的药材,像灵芝、人参、雪莲等等,这些只会出现在深山老林里的名贵药材,他那里应有尽有,而且全是上品,在任何地方都是可遇不可求的。”
只是说到这里,夏千山又叹息道:“可恨的是苏家处处针对,禁止镇上的人收购李长靖的药材,更是切断了一切这方面的销路,让得那些名贵药材,只能自己枯萎、烂掉,真是可惜得很。”
在夏家父女说着这些话的时候。
镇子的另一边,橘红的夕阳下,李长靖肩上背着那个小竹篓,一瘸一瘸走在冗长的街上。瘦弱的身体在背后拖出长长的影子,既单薄又无力,像极了他走路的样子,病怏怏的。
他先是到肉铺子那边,买了一斤猪肉,不出所料,原本12块钱一斤的猪肉,他买需要36块,贵了整整三倍。如今正值夏天,天气炎热,于是他又买了一个大大的西瓜,三斤多,付了60块。最后到蛋糕店那边,买了一个两磅的蛋糕,200块。
就这样,夏可可借给他的三百块钱,就这么花光了。
李长靖觉得,他这长这么大从没有这么慷慨过,但他一点也不心痛,因为今天是她妹妹程若水的18岁生日。
这些年的日子,很难熬,但其实熬过去了,也就那样。
至少他并没有辜负他娘亲去世时的叮嘱,他一直都在努力的活着。
李长靖的家是镇子南边上的一栋土胚房,虽然简陋破旧,但是他白天在外打理药田的时候,程若水总会细心在家里打扫一切,所以家里一直都十分整洁,纤尘不染。
程若水名义上是他的童养媳,但他一直都当她是自己的妹妹,两人感情虽然深,但还没达到那种儿女情长的程度。
这时候,头顶天空突然响起一道惊雷,不多时乌云便开始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,隐隐有下雨的趋势。
李长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,于是加快了脚步,打算早点回家。
可是当他路过一条街的拐角,冷不丁的面前冒出了五六个人,清一色是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,为首一个23、4岁上下,穿着浅蓝色的名牌西装,梳一个大反背,长相有些秀气,但嘴唇很薄,三角眼型,加上脸色有些病态白,令他看上去徒增许多阴翳。
见到这个青年,李长靖脚步一顿,心中一沉。
苏家长子苏博文,世界真是小,不是冤家不聚头。
这些年来,苏博文可没少找他麻烦,每次都是一顿毒打,李长靖早就习惯了,因此这次他表现得很平静,轻声说道:“有事?”
苏博文眯起那双三角眼,扯了扯嘴角,皮笑肉不笑道:“难道没事就不能找你了?李家大公子,你什么时候这么大架子了?”
李长靖面无表情,沉默不语。
苏博文也不跟他废话,目光淡漠道:“开个价,我要买你那块药田。”
李长靖摇了摇头,“不卖。”
苏博文并不意外,呵呵笑道:“李长靖,何必呢。我们之间确实有仇,但只要你答应将药田卖给我,以后我苏家绝对不会再找你半点麻烦。”
李长靖微笑道:“说这话的时候,你自己相信吗?”
苏博文收敛起笑容,面无表情道:“那就是没得谈了?”
第2章 公道
李长靖还是摇头,轻声道:“药田只有我能打理,你们任何人去,都养不活。”
苏博文哈哈一笑,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那块药田只不过是风水好,环境好,气候好,你走了狗屎运,刚好碰上了而已,有这么好的条件,我请个三岁小孩去打理都能种出名贵药材,你算个什么东西?锄下草都能累个半死的废人,还药田没有你就不行了?”
李长靖不想跟他废话,转身想走,可是苏博文冷笑一声,从身后一个同伴的手中夺过一根棍子,二话不说就甩在了李长靖头上。
砰一声闷响,李长靖仰面倒地,额头处鲜血直流,猪肉和蛋糕都摔在了地上,那个西瓜更是从竹篓里滚出来,摔成了两边。
苏博文走上去,捡起一边西瓜,扣了一块鲜红果肉塞进嘴里,啧啧道:“还挺甜。”他走上去,抬起右脚,重重踩在李长靖的脸上,脚尖部分用力扭转着,咬牙切齿道:“告诉你,那块药田我要定了,还有你李长靖,跟那个蛤蟆似的程若水,你们两人只要在镇子上一天,就得被我苏博文压一天!当年要不是你一拳打得穿了我胸口,害我气海聚不了气,我早就是一个修道之人了,所以你这辈子也别想熬出头,我要你一辈子都活在我的阴影之下,生不如死!”
头部挨了重击的李长靖,血流了满面,他挣扎着想爬起来,但苏博文的脚仿佛有千斤之力,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。
苏博文呸了一口,抄起棍子,准备再给李长靖来一棍子,但就在这时,身后有个手下指着前面,哆嗦道:“老大,那个蛤蟆女来了!”
苏博文脸色一变,抬起头去,果然看见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女朝这里飞奔而来,只见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长裙,脚上踩着一双用粗胶缝补过的凉鞋,像一阵风似地冲到面前。
等她站定之后,苏博文仔细望去,发现她气息均匀,这么远的距离,一路跑过来,气都不带喘一下的,这更是令他感到心惊胆战。
“老大,这蛤蟆女力气很大,我们加在一起都打不过她的,要不撤吧?”
“老子挨过她三顿打,需要你说?”苏博文脸色阴沉,眉宇间隐有雷霆之怒。他仔细打量着对面这个少女,发现她除了脸部还长满子麻子和细小疙瘩之外,全身上下已经跟正常人没有区别,皮肤白里透红,娇娇嫩嫩,18岁的年纪,早就出落得亭亭玉立,一头天生的金色波浪长发随意披在肩上,以及那条盈盈一握的腰肢,要不是脸部实在渗人丑陋,从背后望去,光是身材就能秒杀八成以上的女人。
苏博文想不明白,十年前这个丑女刚来到镇上的时候,得了怪病,全身上下全是麻子疙瘩,就跟蛤蟆的背一样,所以才会有一个“蛤蟆女”的外号,但十年过去了,除了脸部之外,身体的各处已经恢复成了普通人的模样,甚至肌肤水嫩,比大部分人都要好,这是怎么回事?难道李长靖家里藏着什么古怪的治病方法,在这些年里悄悄咪咪把他的童养媳给治好了?
这时候,程若水已经将李长靖扶了起来,看着他满头满脸的血,她虽然脸部丑陋,看不清表情,但是双眼冰冷,显然已经极为愤怒。
苏博文一行人见势不妙,撒腿就往后跑,程若水想追,但是李长靖拉住了她,轻声说:“算了吧,今天是你的生日,还是不要生气了。”
回家的路上,满脸疙瘩的丑陋少女,背着那个比她大一岁的年轻人,一边走,一边擦着泪水。
李长靖摸摸她的头,柔声道:“别哭了,我又没事。”
程若水低着头,抽泣道:“靖哥,当年你不该让那个穿黄衣服的姐姐,将你身上的力气转移给我,她那么厉害,你再让她把力气转回给你吧。”
李长靖摇了摇头,轻声说:“元阳姐姐当初说过,只要等我愿意重新修炼的时候,她才会出来见我,所以我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她了。”
“不过这样也挺好的,小时候是我背你,长大后换成你背我嘛。还是说,你不愿意背我这个废人了?”
程若水使劲摇头,“这个世界上,只有你不嫌弃我,只有你对我好,程若水这辈子只有一个靖哥,也只会是李家的童养媳。”
李长靖微微一笑,想说些什么,但没来得及开口,就开始有豆大的雨点砸落下来。
下暴雨了。
李长靖脸色大变,从程若水的背上跳下来,焦急道:“坏了,水儿,你先回家等我,我要去药田一趟,天机线已经成熟了,可不能淋雨。”
“靖哥,那些人在我们家......”,程若水正要说话,可是李长靖已经转身朝镇子外狂跑而去,一路上跌跌撞撞,哪怕摔了几跤也不在乎,不一会就消失在了茫茫雨中。
天机线,是一种罕见的草药,种子是当年那个神秘的元阳姐姐给他的,一年成熟一次,程若水的怪病之所以好得这么快,全得靠这种草药的神效。
如今程若水的病已经好了大半,李长靖相信她吃了这最后一颗天机线,脸部的麻子将会完全消失,令她重获新生。
所以这株草药,十分重要,甚至胜过他的命。
李长靖一路踉跄着跑出镇子,直奔西边的山,花了一个多小时,才来到那块他打理了整整十年,郁郁葱葱、药香扑鼻的药田。
万幸的是,因为早上看了天气预报,下午回来的时候,李长靖专门给那株天机线临时搭了个棚,虽然雨下得大,但却没有淋湿半点。
李长靖掏出一个提前准备好的白色小瓷瓶,冒着大雨,小心翼翼将那浑身晶莹剔透、宛如水晶般的草药,连根拔起,再一点一点松掉根部的泥,这才装进瓶子里。
这株天机线的药用价值极高,只要密封性好,放多久都不会坏,而且可以生吃、碾粉、熬汤,十分简单方便。
收了这株草药之后,李长靖松了口气,简单查看了一遍药田的状况,发现并无异常之后,这才又冒着雨赶回镇子,急匆匆往家里跑。
一路上,李长靖异常开心,整整十年来,他最大的心愿,就是可以帮程若水治好怪病,对于他来说,让他这个名义上的童养媳,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,不用再遭受别人的冷嘲白眼,比什么事都重要。
可是当他连夜赶到家的时候,眼前发生的事情,令他当场崩溃。
那栋破破旧旧,但却十分整洁的土胚房,已经全部倒塌,变成了废墟,房子外面的院子停了一辆黑色的汽车,车前站着一个30岁左右的高大男人,一身黑西装,笔挺地站在那里,冷冷看着他,面无表情。
见到这个人,李长靖忍不住浑身发起抖来。
十年前,也是这个男的,带着数十个大业城徐氏的人,浩浩荡荡来到他家里,将当时只有8岁的程若水扔在院子,撂下一句“李长靖跟我家小姐的婚约取消了,新的童养媳已经带到,你们要也得要,不要也得要,”就这么扬长而去,让得李家从此背上一个被人逼婚的奇耻大辱,沦为了整个镇子的笑柄。
十年后,这个人重新出现,房子倒塌了,程若水也消失不见,这简直就像是晴天霹雳。
李长靖瞬间红了眼睛,死死盯着那个名叫徐怀天的黑西装男人,大吼道:“人呢!”
“人我已经带走了。”
名叫徐怀天的西装男面无表情道:“之所以等到你回来,正是打算跟你知会一声。当然这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,而是让你清楚程若水的下落,免得你想不开寻了短见。”
李长靖已经朝他狂跑而去,红着眼,一边跑一边吼道:“把水儿还给我!”
徐怀天皱了皱眉,有些不耐烦,不等李长靖近身,就已经飞起一脚,将他踹得倒飞出去五六米,接连吐出几大口鲜血,好半天才爬起来,痛苦地咳嗽不已。
“程若水本来就是我们的人,以前她是个私生女,一无是处,所以我们才把她扔给你李家,但是如今她体质居然改变了,成了修道的天才,实属罕见,那我们只好将她收回去了。”
那边,李长靖摇摇晃晃站起来,重新朝徐怀天跑过去,一边跑一边喊道:“想带来就带来,想带走就带走,你们把她当成什么了,货物吗!?”
“是啊,就把她当货物了,你能怎样?”徐怀天跨前一步,单手掐住李长靖的脖子,轻轻一提,就把他提了起来。
徐怀天看着李长靖已经有些涣散的眼睛,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,一副吃到了苍蝇屎的模样,嫌弃道:“今天心情不错,才跟你废话几句,平时遇到你们这样的贱胚子,我都是一拳打残了事的。你不服能咋地?我徐怀天今晚就在镇上的苏家里住着,明天早上才走,有本事你来找我报仇啊?”
说完这句话,徐怀天手上一用力,李长靖脖子直接被抓得变形,脑部缺氧,瞬间昏死过去。
半夜。
李长靖是在滂沱的大雨中惊醒过来的。
他踉跄着爬起来,发现一切都不是梦,家已经成了一片废墟,随处可见凌乱的痕迹,可见程若水被抓走的时候,是经过奋力挣扎的。
那个徐怀天已经不在了,院子里空荡荡的,空无一人,空无一物。
李长靖浑身湿透,抹了一把脸,开始朝镇上跑去。
他先是挨家挨户的去敲门,问那些人家能不能帮忙,他妹妹被大业城徐氏的人抓走了,求他们帮忙夺回来。
起先还有一两户人家会开门,但听到大业城徐氏这个名字之后,又吓得赶紧把门关上了,一来二去,再也没有人理他,半夜的大雨中,李长靖依然挨家去敲门,像平时去买猪肉的屠户,买水果的店家,买过蛋糕的商家,还有哪些平时他偶尔看见生病的孩子,还会送草药去的普通人家。
认识的,不认识的。
熟面孔的,生面孔的。
能去求的,不能去求的。
都敲过了。
但没有一个人帮他。
最终李长靖来到了夏千山的药材铺外面,大声喊过几遍自己的遭遇之后,就跪倒在大门外,重重磕头。
期间,药材铺里的房间亮了几次灯光,但又熄了,里面还很清晰传出来夏可可和她父亲夏千山的争吵声,但最终灯光还是暗下去了,就只剩夏可可一个人的哭泣声。
到了后来,天已经蒙蒙亮。
李长靖木然地站起来,行尸走肉般走回已经变成废墟的家。
他从废墟底下的一个地方,拿出一把锄头。
到头来,这个命途坎坷、在镇上受所有人排斥、瘸了一条腿的年轻人,在求了所有人,却依旧得不到帮助之后,他远远朝着那辆缓缓驶出镇门口的黑色汽车,狂奔而去。
年轻人的手中,只拿着一柄平时用来除草的锄头。
真的就只是一柄锄头而已。
面朝晨光,泪流满面的年轻人,喃喃自语道:“老天不给公道,没关系,我自己去讨。”
能讨多少是多少。